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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

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

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

育人质量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根据省委关于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更加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树立,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以创新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学生身体素质明显提升。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习惯明显强化。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五育并举”的培养体系、管理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基本形成,为建成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5年,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更加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全面树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教育生态更加优良,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德育铸魂行动。

1.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形式,提升教育实效。常态化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加强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建设,充分用好安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赓续红色血脉。

2.增强中小学德育实效。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的德育教育活动。开齐开足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组织开发覆盖中小学各年级的优质教学资源,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门课程教学。加强基本礼仪、基本规则、基本要求等教育。明确校园文化建设基本标准,鼓励学校建设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建设活动。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国旗下的讲话”、入学入队入团仪式、主题班会等开展德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主题实践活动。统筹校内外德育资源,发挥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鼓励广大“五老”人员参与和指导青少年德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学生校内外教育实践活动管理信息化、服务一体化机制。

3.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落实好“八个相统一”要求,继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打造100节“精彩一课”。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科建设,创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持续推进“英模·大师进课堂”活动。加强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成立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完善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加强推广应用,实现高校全覆盖。

4.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备课、教学、培训一体化机制建设。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建设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同城联盟。建立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教科研机制,依托学校等建立大中小学德育发展研究中心。鼓励教学名师到思政课堂上讲课,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

5.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开足开好心理健康课程,研制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手册。成立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依托高校建立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体系。分批分期建设省、市、县(含市、区,下同)、校四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系统,加强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做细做实日常预警防控。强化医教协同、家校协同,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快速处理反应机制。

6.建强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到2022年底前,按规定配齐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完善编制保障,核定或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加强思政课教师等德育骨干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机制化遴选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常态化开展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思政理论课教学展示比赛。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引导高素质教师担任班主任;完善班主任激励机制,将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高班主任待遇。建设一批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定期遴选一批省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年度十佳班主任。建立健全大中小学德育类职称评审制度。

(二)实施智育提质行动。

1.推进基础教育减负增效。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制定提升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指导意见,精准分析学情,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更加注重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实施幼小衔接、小初衔接行动计划,落实“零起点”教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出台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举办各学段各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活动。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强化常态运营监管。

2.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施部省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共同行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建立职业院校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制度,打造精品教材。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新兴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鼓励学校开设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推动高校建设与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清理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歧视性政策。

3.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实施部省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加快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抓好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落实,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形成与我省创新发展格局、产业发展导向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双万”计划,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4.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落实各学段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设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牵头研制出台长三角地区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成立课程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教材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科专家指导组。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五大行动”实验区遴选和高校分类评价。定期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加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遴选一批省级“教坛新星”。配齐配强各学科教研员。

5.加快发展智慧教育。完善全省统一的教育数字化建设标准体系。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推进教育行业新基建建设,实现教育“云网端”一体化,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丰富智慧教育应用场景,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智慧教育系统应用,精准分析学情,开展个性化教学,打造以人为本的数字学习新模式。提升优化省资源应用平台功能,加快建成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推进长三角教育资源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持续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面向教育领域核心治理场景,推进一端统管,加快业务系统的架构治理和数据共享,推动高频教育服务事项“掌上办”。

(三)实施体教融合行动。

1.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逐步增加课时,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不得挤占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推进高校公共体育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推进体育锻炼家校共育,鼓励家长引导孩子进行校外体育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1小时。

2.完善学校体育赛事体系。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完善校内比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省、市、县、校四级体育赛事体系。创建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等集体球类项目,积极推广冰雪运动。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整合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赛事互认通道。组织优秀体育运动员进校园。

3.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常态化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档案,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积极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抓好青少年肥胖、近视防控,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

4.加大学校体育保障力度。实施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配齐配强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建设一批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体育教师轮训。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积极破解城区学校体育场地“用地难”问题,提升农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达标水平,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实施美育熏陶行动。

1.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刚性要求,逐步增加课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推广面向全体学生的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等艺术教育。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成立省级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打造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建设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美育课程。推进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和艺术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展演机制,每三年分别举办一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各地各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展演或艺术专项展示,鼓励举办跨校、跨区域艺术展演交流活动。举办全省中学生戏剧节、职教校企文化艺术节、大学生电影节等活动,推动高雅艺术、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校园。开展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艺术展馆、观看艺术展演。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3.提高学校美育保障水平。实施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加强乡村学校美育全科教师和兼职教师培养。建立美育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推动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加快配齐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器材,鼓励高校与所在地政府共建共享艺术场馆。

(五)实施劳动促进行动。

1.构建劳动教育体系。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和挪用劳动课程教学和劳动实践时间。在其他学科课程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形成大中小学衔接贯通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丰富劳动教育资源,建设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资源包,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组织职业院校编写专题读本,指导高校开发创新创业专题读本。学校要制定劳动教育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注重课程教学实效,强化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体验。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鼓励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明确学校劳动教育要求,制定劳动公约、劳动清单,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系统学习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发挥社会的支持作用,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开放实践场所。

3.培育劳动文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将每年5月第2周设为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专题劳动实践,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组织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开展劳动技能和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遴选发布劳动教育先进典型案例。

4.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加快实现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全覆盖。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遴选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各地、各普通高校要成立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劳动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在职务评定和岗位晋升工作中将劳动教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三、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五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调度指导“五大行动”实施。各市、县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细致抓好“五大行动”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市、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五大行动”任务落实。开展“五大行动”实验区遴选,省财政给予资金奖补。教育部门要牵头抓总,制定细化方案,加强案例指导。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师资配备、职称评审等提供支持和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数据资源部门要在规划、用地、项目建设、数字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卫生健康、体育、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抓好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五大行动”实施,重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作用。

(三)加强督导考核。省每年制定工作量化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将“五大行动”实施情况作为省政府教育督导重点任务,纳入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加强结果运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推进、督促督办。开展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等重要指标持续下降的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全面、完整、准确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良好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五大行动”的典型经验。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省教育厅(以下工作均需要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021年底前完成。

2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革命传统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

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打造100节“精彩一课”。

省教育厅

2021年底前完成。

4

创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完成。

5

持续推进“英模·大师进课堂”活动。

省教育厅

2021年底前完成。

6

建设完善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加强推广应用,实现高校全覆盖。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完善全省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功能,打造智慧思政平台2.0版。2025年底前完成。

7

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建设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同城联盟。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完成。

8

鼓励教学名师到思政课堂上讲课,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

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

2022年底前完成。

9

开足开好心理健康课程,研制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指导手册。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

2022年底前完成。

10

分批分期建设省、市、县、校四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系统,加强心理咨询辅导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

2022年底,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建设,实现所有学校建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2025年底完成。

11

按规定配齐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底前完成。

12

强化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一批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能手,评选一批省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年度十佳班主任。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22年底前,出台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方案,启动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计划。2025年前完成。

13

建立健全大中小学德育类职称评审制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完成制度设计。

14

出台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完成。

15

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

省教育厅

长期坚持。

16

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2021年秋季学期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底前完成。

17

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培训机构服务行为。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6月底前完成。

18

实施部省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共同行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底前,印发《部省共建安徽阶段性目标工作任务清单》。长期坚持。

19

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新兴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鼓励学校开设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底前,制定《安徽省“十四五”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接产业发展,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长期坚持。

20

实施部省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0226月底前,召开部省会商会议,印发任务分工。启动实施调整高校专业结构、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实施方案。长期坚持。

21

实施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加快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024年底前完成。

22

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学科结构,加快形成与我省创新发展格局、产业发展导向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结合我省高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优化专业结构,设置一批服务支撑十大新兴产业的专业。长期坚持。

23

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

省教育厅

2021年开始,序时推进。

24

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实现“云网端”一体化,推进教育行业新基建,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丰富智慧教育应用场景,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

2022年底前完成。

25

提升优化省资源应用平台功能,加快建成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推进长三角教育资源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省教育厅,省数据资源局

2022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各学科必修内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

26

面向教育领域核心治理场景,推进一端统管,加快业务系统的架构治理和数据共享,推动高频教育服务事项“掌上办”。

省教育厅,省数据资源局

2022年底前,完成5高频教育服务“掌上办”事项。长期坚持。

27

推进体育锻炼家校共育,鼓励家长引导孩子进行校外体育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1小时。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妇联

2022年底前,严格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加强家校共育,鼓励家长引导孩子每天进行校外体育活动。2025年底前完成。

28

抓好青少年肥胖、近视防控,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底前完成。

29

实施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底前,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一批学校体育教练员。2024年底前完成。

30

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积极破解城区学校体育场地“用地难”问题,提高农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达标水平,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底前,出台破解城区学校体育场地“用地难”问题措施。2025年底前完成。

31

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展演机制,每三年分别举办一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各地各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展演或艺术专项展示,鼓励举办跨校、跨区域艺术展演交流活动。

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底前,推进全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年度专项展示展演,开展大学生书法专项和中学生合唱专项展示展演活动。长期坚持。

32

实施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4年底前完成。

33

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加快配齐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器材,鼓励高校与所在地政府共建共享艺术场馆。

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底前完成。

34

丰富劳动教育资源,建设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资源包,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组织职业院校编写专题读本,指导高校开发创新创业专题读本。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出台大中小学各学段劳动教育实施细则。2023年底前完成。

35

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鼓励孩子每年有针对性的学会12项生活技能,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

省教育厅,省妇联

2022年底前完成。

36

发挥社会的支持作用,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开放实践场所。

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底前,遴选一批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长期坚持。

37

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加快实现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全覆盖。

省教育厅

2022年底前完成。

38

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022年底前出台中小学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标准。2025年底前完成。

39

开展“五大行动”实验区遴选,省财政给予资金奖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022年底前完成。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