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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

基础教育注重补短板。集中支持832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扩大学位供给,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职业教育注重树精品。重点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相关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带动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有效增强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的人才支撑。

高等教育注重创一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强双一流高校学科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优化高教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优质医学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一批优质师范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师范教育基地。


附:“十四五”时期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教育部网站、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