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
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实施以“六项能力提升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着力提升我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科高校”)的综合实力、办学活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支撑度和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一、实施目标

经过5-8年的努力,实现“三个明显、三个显著”,即本科高校基础教学实验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力量明显优化,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办学特色显著彰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紧密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核心任务,改革培养模式,提高师资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才能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人才的能力。

(二)坚持内涵提升发展道路。改善本科高校基础办学条件,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有机融合,实现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的根本转变,加速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三)坚持扶优扶特扶强思路。突出学科专业结构、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持一批高校和学科跻身全国同类高校和学科先进行列,支持一批高校在行业、专业领域做强做大,支持一批高校转型发展,培养符合社会管理、市场开拓的实际实用人才,使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在各自的定位上办出水平,彰显特色,争创一流。

(四)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面向区域内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重点改善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吻合度,促进高等教育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五)坚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本科高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学校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学校财务保障能力,紧紧抓住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机遇,增强项目前瞻性,提高政策预见性,科学规划,总体设计,在“计划”支持重点框架内自主设计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建设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建立“计划”项目库。进一步提升本科高校资金安排使用的统筹调度能力,提高科学理财能力,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绩效评价,把有限的经费投入管好、用好,争取发挥最大效益。

三、支持重点

“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主要包括基础教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计划、学科专业特色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教师综合能力提升计划、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计划、交流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计划等六项子计划。

(一)基础教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计划

主要支持本科高校达到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完善基本办学功能,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教育基地等基础办学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教学实验用房建设、教辅设施建设及配置必要设备。

(二)学科专业特色发展能力提升计划

主要围绕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持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特色专业、支撑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特色学科专业、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专业综合改革、优秀教材和精品课程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等项目。对涉及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予以优先支持。

(三)教师综合能力提升计划

主要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学术品德好、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团队结构优的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培训和交流、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

(四)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计划

主要支持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科学构建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基地和实训实践基地、研究生培养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社会科学繁荣与文化传承创新、校企合作共建研发中心等建设项目。

(五)交流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

主要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大学生出国留学与回国创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才与智力支撑能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能力提升、中外合作研究基地、留学安徽、海外名师、中外合作办学等建设项目。

(六)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提升计划

主要支持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校园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化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支持本科高校化解债务。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立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实施程序

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财力状况,结合“计划”总体目标、实施原则和支持重点,组织各本科高校申报建设项目规划。

2.各本科高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定位、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等因素,自主设计建设项目规划,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申请文件、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申报表、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

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对各本科高校提交的申请报告开展审核立项,根据审核结果下达项目预算。

4.各本科高校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程管理和绩效评价。“计划”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

5.为与国家有关项目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相衔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在各校申报的项目规划中选择一批项目作为省级项目,作为国家项目和我省振兴计划的支撑项目,重点建设,形成合力,提高效益。

(三)实施要求

1.强化责任,精心设计。各本科高校要高度重视“计划”申报实施管理工作,切实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财务、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充分考虑已有项目与新增项目之间的关系;充分把握好项目的启动时机和建设规模;充分考虑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有效衔接;充分考虑预算执行问题,确保下达项目预算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围绕目标,远近结合。各本科高校设计建设的项目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处理好长远与眼前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连贯与变化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吃饭与发展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既要着眼未来,又要立足当前;既要考虑与国家和省里的重大项目相衔接,又要统筹设计校内的项目;既要组织实施学校重点项目,也要兼顾一般基础性项目。

3.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各本科高校组织实施的项目要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每年都有看得见的成果。同时要妥善处理财力可能和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既积极而为,又量力而行。每个项目都要明确安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概况和具体内容、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执行计划、项目绩效目标以及详细的资金测算过程等,保证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

4.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各本科高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各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要严格执行实施程序,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推动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基层管理和基础管理,建立经费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考评和监管。要建立项目监督检查机制,项目的实施、评估、验收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