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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我校教育厅科研平台、高峰学科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我校教育厅科研平台、高峰学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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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号)要求,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教育厅科研平台、高峰学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上报学校截止时间为20201022日,相关单位请自行安排具体申报评审时间。

二、申报指标

(一)科研平台

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2019年度(201911日至20191231日)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

(二)高峰学科

为鼓励支持高校加强高峰学科建设,对列入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的学科给予科研项目支持。

指标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每人限报一个教育厅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原则上每人主持教育厅项目不超过2项。

2.主持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2017-2019)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并积极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 在研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项目、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主持人不予申报。

4.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予申报。

5.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项目、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重复。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单位按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对申报者资格、选题、研究内容等进行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 请相关单位101517:00之前报送评审时间、评审地点、专家名单,评审结束后提交评审报告。

3.学校公示无异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材料报送

1022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到科研处办公室: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要求A3中缝装订,填写评审意见并盖公章。

2.盖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45)纸质版一份(含电子版)。

3.评审报告纸质盖章版一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联系电话:0553-5910120

电子邮箱:149571016@qq.com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