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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学科建设方案(2018-2030)

安徽师范大学学科建设方案(2018-2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双一流”建设的战略决策,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特色、开放、创新”的理念,瞄准科学前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以一流学科、一流本科、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为建设目标,加强统筹规划与设计,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强化学科优势与特色,突出学科建设质量与效益,持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建设目标与思路

(一)建设目标

经过5-1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学校若干特色优势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学校综合实力跻身国内高水平大学行列,建成全国同类院校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到2020年,1-2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B+档,2-3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B档,3-4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B-档,2个左右的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到2025年,1-2个学科力争进入全国学科评估A-档,4-6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B档,3个左右的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争取实现国内一流学科的突破。

——到2030年,1个学科成功入选国家一流学科,1-2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A档,7-10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B档,5个左右的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建成全国同类院校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二)建设思路

1.统筹谋划,分层建设统筹兼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建设、分流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坚持特色发展,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做强长板、扬长避短。

2.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机制等改革,探索组建学科特区和平台,加强学科文化建设,激发学院和学科的发展潜能以及教学科研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

3.注重绩效,动态调整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的质量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影响力,根据建设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学科和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提高学科资源的投入产出比。

三、建设任务与举措

(一)加强学科分层分类建设

1.国内一流培育学科

遴选条件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档的学科。重点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化学2个高峰学科的建设,做好规划与设计,明确建设思路与举措,持续加强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学科。

2.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培育学科

遴选条件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档的学科或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加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教育学、生态学、生物学、物理学等高原学科建设,努力建成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学科。

3.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培育学科

遴选条件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C类的学科或获得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且建设成效、发展前景较好的学科。鼓励地理学、体育学、音乐与舞蹈学、数学、新闻传播学、法学、世界史、理论经济学等冲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鼓励依托教育学博士一级学科申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4.交叉(新兴)学科

打破学院、学科之间的壁垒,加强学科的聚集、聚合、聚变,打造交叉学科,跟踪新兴学科,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

交叉(新兴)学科应具备下列主要条件:学科方向应面向学术前沿或能满足重大需求;具有稳定、高水平的学科团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较好的包容性。

鼓励长江流域生态研究、徽学研究(区域文化)等申报首批交叉(新兴)学科,其他交叉(新兴)学科可根据建设情况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建设。

5.其他学科

鼓励其他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加强谋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实力、形成特色。

(二)科学规划学科建设思路和内容

根据学科的目标定位,确定国内看齐的标杆,通过对比分析寻找差距;紧密结合学科前沿和国家、行业、区域重大需求,分析学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学科建设方案,明确学科建设思路和建设重点,强化学科优势。围绕学科特色方向、人才培养、学术团队、科研创新等要素加强建设,努力打造“特色方向-学科领域-学科群”的学科生态体系。

(三)明确学科建设学院和教学科研人员学科归属

学科分类采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4月更新)的分类标准。对各学科的建设主体进行梳理,明确各学科的主建学院和参建学院,明确每位教学科研人员的学科归属、研究领域与方向。

(四)完善学科资源配置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筹配置人、财、物等资源,建立跨部门资源投入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合力。学校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综合确定年度拨付额度。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学科建设方案,合理配置各类资源,细化每年预算,特别要提高学科建设经费的占比。各学科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将作为确定下一年度控制额度的重要参考。

(五)建立学科建设责任与激励制度

学院是学科建设的主体单位,承担本学院的学科建设责任。多学院建设的学科,由主建学院进行管理和监督,参建学院积极配合。学科主建学院与学校签订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学校组织学科年度检查,对目标完成进度和建设效益进行考评,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提供奖励性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学科建设管理体制

学校学科建设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学科建设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分管学科建设的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学科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学院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院长是学院学科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学科建设规划与实施工作。

(二)加强公共条件平台建设

学校设立若干专项用于支持公共条件平台建设,为学科建设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供条件保障。包括:

1.师资队伍专项。重点支持培养或引进国内外一流专家、学术领军人物,着力构建“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学科后备人才”的学科人才金字塔体系。

2.科研平台专项。重点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高端科研平台、重点智库等平台建设。

3.条件支撑专项。重点支持教学科研信息化支撑平台、大型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图书资料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建设。

4.国际合作专项。重点支持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国际合作办学、学校国际化环境建设、学校国际影响力提升。

(三)统筹学科建设经费保障

学校统筹调配财政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用于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学校公共条件平台建设的各类专项资金在同一个学科建设投向上不得重复。